上周五证监会发布再融资新政,从优化定价机制、限制单次融资规模、提出融资间隔期要求、规范募资使用等方面综合施策,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市场人士认为,新规的落实将引导社会资金“脱虚向实”,构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长效机制。 再融资新政剑指三类问题 证监会此次出台的再融资新规包括两部分:一是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二是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现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自2006年开始实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评价,该制度在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情况不断变化,现行再融资制度也暴露出一些广为诟病、亟须调整的问题。 此次再融资新政的发布体现了很强的问题导向。概括而言,下述三类问题是此次制定再融资行为规范时的“眼中钉”。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过度融资倾向。有些公司脱离公司主业发展,频繁融资;有些编项目、炒概念,跨界进入新行业,融资规模远超过实际需要量;有些募集资金大量闲置,频繁变更用途,或者脱实向虚,变相投向理财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二是非公开发行的定价机制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广为市场诟病。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面向有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特定投资者,以市场约束为主,行政约束宽松,发行门槛较低。实际运行中,投资者往往偏重发行价格相比市价的折扣,忽略公司的成长性和内在投资价值。这种对价差的过分关注导致资金流向以短期逐利为目标,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长期资本的形成。限售期满后,套利资金集中减持,又会对市场形成较大冲击,不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 三是再融资品种结构失衡。非公开发行由于发行条件宽松,定价时点选择多,发行失败风险小,逐渐成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首选的再融资品种,公开发行规模急剧减少。同时,可转债、优先股等股债结合产品也发展缓慢。 引导社会资金“脱虚向实” 刚刚过去的2016年,A股创下“史上第一融资年”的纪录,其中再融资规模近10倍于首发融资。 除了惊人的规模,再融资领域的种种乱象令人咋舌。正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17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所指,部分上市公司存在频繁融资、过度融资,以及频繁变更募资用途等问题。脱离主业发展,编项目、炒概念、玩跨界……更有甚者,募集资金变相投向理财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导致有限的社会资金“脱实向虚”。 一位券商资管人士指出,再融资新规出台正当其时,符合资本市场发展的大趋势。部分企业上市后不安于主业发展,而是倾心于资本运作,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环境,反而抑制了企业创新、创业和创造的基本动力。新规实施后,依赖过度融资和短期套利的盈利模式将失去生存基础,而优质、务实和坚持实业经营的上市公司将更容易获得资本市场支持。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在产能过剩及经济增速下行的大背景下,许多上市公司单方面依赖再融资的便利,大肆盲目增发,部分公司的目的并非扩大再生产或加大研发投入,而是“脱实向虚”,拿股东的钱去并购,甚至炒股,或委托第三方理财,最终却由投资者买单,这种增发乱象直接伤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必须进行整治。 “监管层可将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及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作为增发审核的重要依据,限制上市公司滥增发、滥融资,鼓励资金流向优质企业。”董登新建议。 中长期利好二级市场 多位机构人士表示,再融资新规将对二级市场构成中长期利好。 本次再融资新规推出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企业的融资难度,但对于优质上市公司来说并没有负面影响,新规则将有利于减少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现象,引导市场资金和散户投资者向优质上市公司聚集,改变我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蓝筹股贱卖、垃圾股上天”的扭曲定价机制。 新规对于现存非公开发行预案影响可控,中长期将对上市公司融资冲动形成约束,同时将缓解二级市场解禁冲击、缓解扩容压力,同时还可挤出定增逐利资金,长期利好二级市场。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再融资制度调整后,基本面较好、盈利能力较强、专注主业的上市公司将有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差公司则难以再靠概念、故事、差价吸引资金,依赖过度融资和短期套利的盈利模式将失去生存基础。国有企业除非公开发行外,还可选择公开增发、可转债、优先股等其他多种融资手段,再融资新规不会对国企改革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