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彩虹集团公司于2004年9月10日根据中国法律独家发起设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总厂(原名陕西彩色显像管总厂)是于1978年8月设立之国有企业,它是中国第一家彩色显像管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原名彩虹电子集团公司)是以总厂为主体于1989年7月设立之企业。集团公司是由国务院确定之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直接监督管理之国有大型企业。 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招股及发行了485,294,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发行价为每股现金1.58港元,总代价为767,000,000港元,其中包括由本公司发行的441,174,000股新增H股,及根据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覆将最终控股公司拥有的有关内资股划拨为H股(作为发售的一部份)而公开发行的44,120,000股。因此,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增至1,941,174,000股,包括1,455,880,000股内资股及485,294,000股H股,分别占已发行股本的75%及25%长沙贷款公司 |